上海取消普宅和非普宅标准,12月1日起按新税率缴纳住房交易税款

12月1日起正式实行

11月18日,上海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表示,为贯彻落实国家工作部署,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本市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同时,该通知还表示,对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根据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税,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上海市取消了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以转让收入的2%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的规定。其他个人所得税方面的政策未作调整,如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仍按照国家相关文件继续执行。

《通知》明确,对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个人购买住房涉及的契税,按照《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公告》,上海市房屋交易的增值税和契税内容为: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上海市适用与全国统一的个人购房契税优惠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本《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是《公告》发布后,首个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一线城市。

10月,上海楼市有所回暖。据国家统计局数据,10月份,上海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3%,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2%。上海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0%,是唯一一个上涨的一线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下降6.7%。

据“一房一万”的最新数据显示,上海10月二手房住宅成交套数环比大幅上扬约70%,达到2.2万套。上海链家研究院的监控数据表明,10月上海新房成交量为5283套,环比增长43%,同比增长4%;成交金额467亿元,环比增长10%,同比增长9%。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在一系列利好政策下,上海房地产市场将朝着向好的方向发展。10月份以来上海房地产市场的入市节奏明显加快、多样化购房需求积极释放。同时,税收优化政策虽然在12月1日正式执行,但不影响11月中下旬的房屋买卖,各类尚未申报缴纳的税费亦可享减税优惠。当前“政策-市场”之间的互动效应明显增强,市场信心也持续增加。随着供给和需求两端的积极调整,上海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将会优化,上海房地产市场也将朝着平稳健康的方向发展。

(时代周报郭鹏,综合自上海住房城乡建设管理、中国房地产报)

12月1日起正式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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