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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称金磊做法欠妥,下调业绩预期是媒体误读

作者:李傲华 2020-09-19 09:21

​虽然长春高新尽数回复了深交所的问询,但有投资者认为长春高新无法自圆其说。对于长春高新的解释,市场是否买账,或许要等到下周开盘才能见分晓。

从9月14日闪崩“跌”上热搜至今,长春高新(000661.SZ)总市值蒸发超过200亿元。

ce6362c8ca3942deb90fae01088f5d34.jpg图片来源:金赛药业官方公众号

9月18日晚间,长春高新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确认了核心子公司金赛药业的总经理金磊在与机构交流时透露了公司经营情况,承认了金磊的做法欠妥,但同时否认了存在违规信披情况。

此外,长春高新在公告中表示,“金赛药业明年业绩展望从增长35%下调至25%”为媒体误读,金磊实际上是表达了对金赛药业经营持续增长的正面而积极的意愿。

尽管长春高新迅速发布了三季度的业绩预告“救火”,依然没有对股价起到明显提振作用。截至9月18日收盘,长春高新报收361.90元/股,较周一开盘价416.60元/股跌去了13.13%。

业绩预告显示,2020年第三季度长春高新预计实现盈利21.71-22.95亿元,同比预增75%-85%。

微信截图_20200918235859.png图片来源:雪球

9月15日晚间,深交所向长春高新下达了关注函,要求长春高新就金赛药业的经营情况以及金磊的减持计划作出解释,质疑了长春高新存在信披违规问题。

就是否会对金磊进行处罚、是否会对二级市场投资者做出赔偿等问题,时代财经9月18日向长春高新方面发去采访函,但截至发稿未收到相关回复。

业绩展望下调是误读

根据公告,长春高新的回复主要澄清了两点,一是关于金赛药业“7 月份同比下滑”,二是“金赛药业明年生长激素纯销目标为 25%”。

9月14日,网上流出一份调研纪要。根据网传纪要内容,金磊对调研机构表示,受到疫情影响,重组人生长激素7月份的销售业绩出现史上首次下滑。另外,金磊还透露,金赛药业生长激素业务板块明年纯销增速目标从35%下调至25%。

微信图片_20200918235803.jpg网传调研纪要。

金赛药业是长春高新最核心的资产,每年都稳定为长春高新贡献80%左右的营收。

根据半年报,2020年上半年,金赛药业收入25.35亿元,同比增长18.47%,占长春高新总营收的64.71%;净利润11.29亿元,同比增长37.14%,占总净利润的86.18%。2019年,金赛药业营收48.22亿元,占长春高新总营收的65.39%;净利润19.76亿元,占总净利润的111.32%。(点击查看时代财经相关报道:长春高新上半年净利增长超8成,金赛药业扮演现金牛

而根据长春高新的最新公告,金赛药业仍然是长春高新的“现金奶牛”。

2020 年7-9月份,金赛药业预计净利润 8.1亿元,占比约为 87.56%;预计营收约16.1亿元,占比约 71.14%。

长春高新解释称,金赛药业生长激素的销售的确受到了疫情影响。7月份全国疫情没有结束,各地对学生上学以及医院就诊、跨地区诊疗等存在很多限制,从而影响了7月份的业绩。但9月份的新增患者人数已经开始回升,预计金赛药业业绩可以持续增长。

至于“业绩展望从增长35%下调至25%”说法,长春高新表示是媒体的误读。金磊在与机构交流时,谈及的是“纯销25%”。

所谓“纯销”是一种企业内部管理的考核指标,与企业的销售收入数据是基本一致的,但因为商业公司库存等因素,会造成纯销考核与销售收入存在细微差异。金磊所说的“纯销”指的是销售统计口径的收入,而不是净利润。

长春高新还表示,基于过往金赛药业的增速考虑,在实现2021年生长激素纯销预期增长 25%的预估目标基础上,金赛药业2021年的利润增速将会远高于25%这个比例,且25%的纯销增幅已经高于此前披露过的重组方案中金磊所承诺的2019-2021年间净利润所推算的收入增长速度。

减持可能性大

在网上流传的调研纪要中,金磊还透露了,由于需要缴税10亿元和个人资金需要,年底计划减持。

根据公告,长春高新2019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后,金磊成为第二大股东。截至目前,金磊的持股比例为11.50%,全部为限售股份。

虽然长春高新方面表示,截至9月14日相关媒体报道发布之日,金磊并未向长春高新提交所持股份减持意向通知相关文件,但今年年底金磊手中的股份确实会迎来解禁期。

2019年,长春高新实施并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向金磊、林殿海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其持有的金赛药业19.5%股权,至此长春高新持有99.5%的股权。

按照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相关协议,金磊、林殿海作为业绩承诺方,承诺金赛药业2019-2021年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5.58亿元、19.48亿元、23.20亿元,承诺期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58.27亿元。

金磊本人 2019 年度业绩承诺已达成,在2020年12月底将有部分股票具备减持条件。

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安排,金磊将按照重组对价所产生的税款缴纳近10亿元的个人所得税。当时经过与税务部门沟通,该部分个人所得税可以延期缴纳,但随着解禁期的到来,按照税务局要求,金磊有缴纳税款的资金需求。

否认违规信披

关于深交所询问的是否存在存在违规信披,有选择性地、私下向特定股东披露、透漏或者泄漏未公开信息的问题,长春高新的回答却显得有点模棱两可。

在回复中,长春高新首先表示,根据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接待与推广事务由董事会办公司负责,其他人未经授权不得接受调研交流,因此金磊此次的机构交流不符合内部管理规定,在交流过程中谈及金赛药业相关经营情况的做法欠妥。

但同时,长春高新还指出,“截至目前,金磊先生除在金赛药业担任董事、总经理职务外,未在长春高新、长春高新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否认了公司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原则情形。

上海申宜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龙国9月18日在接受时代财经采访时表示,长春高新对深交所的回复有避重就轻之嫌。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2.15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其他方式透露、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这既包括故意披露也包括过失披露的情形。长春高新的回复相当于认为金磊不存在故意披露的情形,其言行只是‘欠妥’。‘欠妥’可以理解为过失,如‘欠妥’的言行对上市公司及股东带来了不良影响,则也构成过失披露的情形。因此,根据长春高新回复深交所的内容,金磊的言行仍然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但如果长春高新回复的内容属实,则可以认为不是故意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因此违规的情形较轻。”王龙国说。

文章来源:时代财经 编辑:郑方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