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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撕苹果、微软诉鸿海,专利“保护费”真的很惊人

作者:吴文婷 2019-03-19 15:58

无论是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抑或是压制对手,不可忽视的是,微软、高通这类研发型企业都能从专利上获得不菲的回报。

富士康.jpg

科技圈中围绕专利的诉讼此起彼伏。

近日,美国加州南区联邦地方法院的陪审团判决苹果公司侵犯高通公司三项专利,每部终端需向高通公司赔偿1.41美元,总金额约3100万美元。不久之前,微软指控富士康母公司鸿海精密未能就某些产品提供一年两次的专利使用情况报告,而且没有按时支付专利费。

无论是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抑或是压制对手,不可忽视的是,微软、高通这类研发型企业都能从专利上获得不菲的回报。业内分析认为,随着5G技术逐渐照进现实,各厂商或将围绕该领域技术展开新一轮的专利权攻防战。

微软鸿海互撕

微软与鸿海之间的纠纷源于微软近日向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何塞联邦法院对鸿海提起的诉讼,其要求鸿海支付拖欠的专利使用费和滞纳利息,还要求对专利相关的财务文件进行审查。

2013年,鸿海与微软签署了一项专利授权协议,该协议为微软专利组合提供广泛的覆盖范围,用于运行Android和Chrome操作系统的设备,包括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和电视。双方在协议中表示,微软将根据协议从鸿海收取版税。

按照微软的说法,鸿海精密曾提交过一份有关2014年相关内容、但并不准确的报告,这份报告也没有发布。而在2015-2018年,鸿海精密没有支付任何专利费。

针对诉讼细节,富士康的内部人士对时代财经表示,“以郭董(郭台铭)发布会发言内容以及鸿海的公告为准” 。按照鸿海提供的资料显示,其认为微软目的是索取使用安卓的专利保护费,鸿海公司本身不做诉讼内安卓的产品,故绝不会有侵权的事项。而截至发稿前,微软(中国)有限公司并未做出回应。

3月12日,鸿海集团董事长郭台铭亲自上阵,在发布会上称微软告鸿海显然心虚,在正式收到起诉书之前,竟抢先发布新闻,意在敲山震虎,诈取不当专利保护费,而不专注在法律诉讼的内容。

郭台铭认为,微软主要收取专利保护费对象是以华为为主的大陆地区手机品牌商,其目的是向华为索取使用安卓的专利保护费。但如果起诉华为,微软势必会面对华为强烈的诉讼反击以及广大中国用户的抵制。“懂道理的大陆用户会一致抵制微软的产品,而微软逼迫台湾地区代工厂,代他们收取转付,既可以不得罪大陆客户,又可以收到他们不合理的专利保护费。”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国家专利代理人谌杰君告诉时代财经,微软与鸿海之争要看鸿海在制造过程中扮演的是OEM(原始委托生产,俗称“代工”)还是ODM(原始设计制造商)的角色。“这一点比较重要,假设某手机品牌商采用安卓系统的手机,由鸿海来设计、代工等,当中确实会涉及到专利的使用”。

其续指,侵权案中有“共同侵权”这一说法,即便只是给手机厂商代工产品,但会用到安卓或者相关的系统,这也涉及到微软的专利。“代工厂明知道有这样的情况,而且与委托方是有共同的实施行为,属于共同侵权。不过,最终做出赔偿不一定是鸿海,毕竟是代工厂,与委托方有协议约定,一般这种情况,责任都会交由委托方承担。”

“一个综合性的技术方案里面必然会由很多技术小方案组成,所以没有一家企业说能完全靠自己解决,不需要用到其他人的技术。” 谌杰君指出,专利是先占原则,在美国是先发明原则,在我国是先申请原则。

专利收入惊人

在代工模式日渐不明朗的情况下,鸿海旗下的关联公司也在努力打造自有品牌,收购了多个富有“情怀”但被市场“抛弃”的品牌,其中包括夏普、诺基亚。

2016年,富士康以38亿美元的价格收购夏普66%的股权,正式将夏普收入囊中,希望以此推动夏普品牌的复兴,从而助力富士康的品牌战略。同年5月,富智康以3.5亿美元的价格收购了诺基亚功能手机资产,包括品牌、软件及诺基亚在越南的手机制造工厂等。

值得注意的是,2013年9月3日,微软以37.9亿欧元收购诺基亚的设备与服务部门(即手机业务),同时以16.5亿欧元购买其专利组合的授权。而富智康再从微软手中收购了诺基亚,至于双方签订的协议中有什么矛盾,这些矛盾是否与本次诉讼有关,外界不得而知。

艾媒咨询CEO张毅向时代财经指出,“理论上,鸿海的生意盘子很大,不会冒这种风险故意去违约,双方可能在协议里有一些‘边角’没有说清楚,比如产品的边界。微软与鸿海本身也没有太多直接竞争关系,主要还是想要维护自身的利益。微软一直是通过专利来获取收入上的提升,所以对于它而言,打压对手的诉求倒不至于,通过专利获得收入还是其本身的商业模式所在。”

从数据上看,微软此前从安卓和ChromeOS上所获取的专利授权收入非常惊人,仅三星一家公司,2013年就向微软支付了高达10亿美元的专利授权费用。而除了安卓厂家,还有数十家公司向微软支付了安卓专利使用费。

追溯到2015年,微软和三星刚结束了关于安卓专利使用费的合同纠纷,这个分歧来自两家公司于2011年订立的专利交叉许可协议。

协议规定,三星每年向微软支付超过10亿美元的专利版权税,便可从微软获得一项有关安卓手机专利的使用许可。微软收购诺基亚后,三星认为微软违反了该协议所以拒绝支付巨款。微软对此感到不满,便提起诉讼。

根据国际数据公司IDC的出货量数据,三星2014年的智能手机销量为3.18亿部,如果按照每部手机5美元的专利费用计算,2014年支付给微软的专利费用就有近16亿美元。

“微软在智能手机上的确有很多专利,近几年也在向很多手机厂商收取专利费用,这已经是公开的秘密。目前,微软起诉鸿海是一种策略,如果能够得到法院的认定,对于其他手机厂商而言也是一种震慑,更加坐实了它的专利。”手机中国联盟秘书长王艳辉说道。

文章来源:时代财经 编辑:张常旺